|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390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5 | 有效期至: | 2028-12-14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埃森化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80克/升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62.5-83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80克/升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3900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埃森化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毒死蜱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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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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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480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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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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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稻纵卷叶螟低龄幼虫盛期施药。2.本品对烟草敏感,施药时要防止飘移。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5.本品在水稻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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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在叶面持效期较短,在土壤中持效期较长。本品作用机制为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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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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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全身不适、头痛、头昏、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不慎吸入,应立即将中毒者带离现场,到空气新鲜地方;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食管和气管。 在治疗时医生请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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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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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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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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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12-15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4-0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