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392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5 | 有效期至: | 2028-12-14 |
| 农药名称: | 氰戊·辛硫磷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汤普乐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 备注: | 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济南天雨百禾植物营养技术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棉铃虫 | 80-12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氰戊菊酯 | fenvalerate | 2.2% |
| 辛硫磷 | phoxim | 22.8%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3927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汤普乐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氰戊·辛硫磷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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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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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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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氰戊菊酯2.2%
辛硫磷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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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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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3-5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3次。 2. 因辛硫磷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故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或夜间进行。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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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菊酯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杀死棉花作物上的棉铃虫幼虫,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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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在棉花上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本品不可用在茶树上。本品对黄瓜、菜豆、高粱及甜菜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本品由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与有机磷类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抽烟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该药在应用范围内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强烈的杀伤作用,用药时应注意。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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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由有机磷类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混配而成。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有机磷类农药中毒症状: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腹泻腹痛、呼吸困难等,严重时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急救措施:如药液沾染皮肤或溅到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后,再请医生治疗;如发生中毒或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应先判断是哪种农药中毒,如为有机磷中毒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如为拟除虫菊酯类中毒,可对症治疗,必要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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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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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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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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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12-15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