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396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6 | 有效期至: | 2028-12-15 |
| 农药名称: | 硫磺·锰锌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施普乐农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苹果树 | 白粉病 | 500-700倍液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代森锰锌 | mancozeb | 28% |
| 硫磺 | sulfur | 42%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3960 | ||||||||
| 登记证持有人: 天津市施普乐农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硫磺·锰锌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
毒性及其标识:
|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70%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代森锰锌28%
硫磺42%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应于苹果树白粉病发病初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病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3次。 2. 本品对黄瓜、大豆、马铃薯、桃、李、梨、葡萄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保护性杀菌剂,用于防治苹果树白粉病,宜在发病初期施药。 |
||||||||
|
注意事项:
1. 产品在黄瓜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 本品用于延缓抗性的产生,建议与内吸性杀菌剂混配使用。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 配药时,配药人员要戴胶皮手套,必须用量具按照规定的剂量称取药粉,不得增加用量。严禁用手拌药。施药人员应配戴手套、口罩、操作服、鞋、袜及眼罩等防护用品,勿使药液溅入眼睛、皮肤上,施药后用肥皂洗手、洗脸和暴露部位皮肤。 4. 使用时注意不要污染河流、池塘、桑园、养蜂场等,施药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将喷雾器清洗干净,连同剩余药剂一起放仓库保管,不得带回家,用剩农药应原包装存放。清洗药械的污水应选择安全地点妥善处理,不准随地泼洒,防止污染饮用水源和养鱼池塘。废弃物选择安全地方处理,不可用作它用或随意丢弃。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产品。 6.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
|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表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痛、头晕、乏力等症状,对皮肤、粘膜刺激性较强,接触农药的部分可引起接触性皮炎,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及时就医。 2.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通畅,并及时就医。 3.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立即催吐、洗胃、导泻;对症治疗;忌油类食物,禁酒。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
||||||||
| 核准日期: 2008-12-16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