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407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6 | 有效期至: | 2028-12-15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福建新农大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瘿蚊 | 250-30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4072 | ||||||||
| 登记证持有人: 福建新农大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毒死蜱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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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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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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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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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虫害发生初期开始用药,每亩使用本品250-300毫升兑水全株茎叶均匀喷雾。 2.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3.安全间隔期1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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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1.本品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能渗透作物表皮,杀灭作物表面和卷叶苞内的害虫,杀卵、杀虫效果显著。 2.本品通过抑制害虫胆碱酯酶的合成,增强药液的快速触杀性能,可有效延缓害虫抗性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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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施药时,应尽量避免与喷雾药液直接接触;应穿保护服、戴口罩、风镜和胶皮手套等,以防中毒;施药后应洗澡,更换及清洗工作服;空容器应土埋或烧毁,切勿再用。 3.应当严格禁止在蜜蜂活动区域使用,以保护蜜蜂安全,应避开作物开花期使用。 4.在采桑期间,应避免在桑园和蚕室附近使用;附近农田使用时,避免飘移至桑叶上。 5.在水田使用,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避免污染水源,在鱼塘和虾塘附近慎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不能与强碱性物质混用。 7.用过后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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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全身不适,头痛、头昏、呕吐等。 急救治疗:1.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2.若皮肤沾染,应用肥皂水或清水冲洗。3.若不慎吸入,应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4.如误服中毒,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用阿托品或解磷定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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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运时严防日晒雨淋,存放于阴凉、干燥、避光处,保持良好通风,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远离火源或热源,不得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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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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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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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12-16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