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3253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12-16 | 有效期至: | 2028-12-15 |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6% | ||
| 备注: |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62%。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非耕地 | 杂草 | 180-240克/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46%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32537 | ||||||||
| 登记证持有人: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草甘膦异丙胺盐 | ||||||||
| 剂型: 水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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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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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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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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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在杂草生长旺盛期,在杂草生长旺盛期使用,视田间杂草生长情况可多次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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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将杂草连根杀死。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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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防止将药液喷到或飘移到邻近作物的叶片及嫩枝上,以免产生药害。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翻耕等。 2. 本品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宜做茎叶处理。 3. 施药后3-4小时内下雨,药效可能会降低。 4. 本品对金属有腐蚀性,不能用铁器存放,不能用无镶衬的铁质喷雾器喷雾。 5. 本品稀释时不能使用过硬水或污水,必须用清水配药,现配现用。宜在晴天露水干后喷药,雾点要均匀布于杂草叶面上,不能泼浇,以免影响药效造成浪费。 6. 配药和施药时要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时应戴口罩、手套、雨衣、长筒靴等,避免吸入和皮肤接触药剂。喷药时不要吸烟、进食、饮水,身体不适时勿施药;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7. 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用过的喷雾器要反复清洗干净,以免残留药液在其它作物上使用而产生药害。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8.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产品。 9. 用过的容器应该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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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溅入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如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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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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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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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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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3-12-16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