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425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7 | 有效期至: | 2028-12-16 |
| 农药名称: | 代森锰锌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樱桃 | 褐斑病 | 600-1200倍液 | 喷雾 |
| 苹果树 | 斑点落叶病 | 667-800倍液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代森锰锌 | mancozeb | 8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4257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代森锰锌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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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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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代森锰锌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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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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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应于苹果树斑点落叶病发病初期、樱桃褐斑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使用,应喷雾均匀。 2. 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 该产品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在樱桃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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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将锌、锰离子以全络合态形式结合而成的化合物,其中有效杀菌成份锰、锌离子以完全的络合结构存在,既结合了锌成分对作物的安全性,又可发挥锰成分的较好药效和缓慢释放,喷药后在作物表面形成一层致密的保护膜,能有效阻止病菌浸染和萌发,从而达到防病的目的和耐雨水冲刷的功效,雨前喷施,雨后不用重喷(降雨量100毫米以上的暴雨除外)。对苹果树斑点落叶病、樱桃褐斑病均有较好防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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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2. 该药不能与铜及呈强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在喷过铜、汞、碱性药剂后要间隔一周后才能喷此药。 3.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此药。 5.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 6.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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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经消化道吸收引起中毒,有恶心、呕吐、腹疼、腹泻等症状,剂量大时神经系统会出现头痛、头晕、乏力等症状。皮肤接触可发生皮肤炎,出现水疱、丘疹、糜烂。眼接触可引起结膜炎。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无特效解毒药,误服则应立即催吐、洗胃、导泻,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忌油类食物,禁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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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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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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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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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12-17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