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441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7 | 有效期至: | 2028-12-16 |
| 农药名称: | 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兆丰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50-75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辛硫磷 | phoxim | 4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4410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兆丰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辛硫磷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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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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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辛硫磷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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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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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菜青虫低龄幼虫期开始喷药,均匀喷雾。 2、本品见光易分解,宜选择在早晨或傍晚施药。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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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为主,无内吸作用,主要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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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本品对十字花科蔬菜甘蓝上安全间隔期5天,每季最多使用4次;大白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6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萝卜上的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 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以免分解失效。 [3]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作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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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躁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急救治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带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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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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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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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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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12-17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