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449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8 | 有效期至: | 2028-12-17 |
| 农药名称: | 毒·辛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金尔农化研制开发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 备注: | 2024年9月19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辉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棉铃虫 | 60-90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9% |
| 辛硫磷 | phoxim | 16%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4494 | ||||||||
| 登记证持有人: 青岛金尔农化研制开发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毒·辛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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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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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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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9%
辛硫磷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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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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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施药要均匀周到;在病害发病初期使用,防治效果较好。 2、对烟草、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敏感,施药时注意避免污染种植场所。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遇雨,请勿施药。 4、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5、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1天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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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毒死蜱和辛硫磷的混配制剂。毒死蜱是胆碱酯酶抑制剂,在叶片上的残留期不长。对烟草敏感。辛硫磷是有机磷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为主,无内吸作用,击倒力较强。两者复配后对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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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2、配药时先将药剂充分溶解于少量水中,再根据推荐剂量加入适量水混合均匀后喷雾。 3、使用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具,避免药液溅到皮肤和眼睛。 4、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所以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和夜间施用。 5、该药在应用浓度范围内,对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强烈的杀伤作用,用药时应注意。 6、为保护蜜蜂,应避开作物开花期使用。 7、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用药,延缓抗药性的产生。 8、本品为限制类使用农药,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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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轻度中毒: 全身不适,胃口不佳,头痛、头昏、胸闷、无力、视力模糊、恶心、呕吐、多汗、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腹泻、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烦躁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出现昏迷、口 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皮肤或眼睛接触,立即用肥皂水及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严重者及时就医。 急救治疗: 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 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 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 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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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 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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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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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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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12-18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0-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