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3266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12-20 | 有效期至: | 2028-12-19 |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禾泰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 备注: |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柑橘园 | 杂草 | 250-500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3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32668 | ||||||||
| 登记证持有人: 广西禾泰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名称: 草甘膦异丙胺盐 | ||||||||
| 剂型: 水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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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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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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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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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每亩兑清水量30-40升,兑水量不能太多,以免药液滴落,药效降低。 2、一般杂草喷后7-10天开始见效。 3、喷药后3-4小时内下雨,药效可能会降低。 4、于杂草生长旺盛期,均匀喷雾。大风天或降雨前,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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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药剂是一种非选择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使杂草枯死。本品用于防治柑橘园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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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药液要用清水配制,用浑水会降低药效,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本品为内吸传导型除草剂,一般施药后7-10天开始见效,请不要重复施药,因草甘膦与土壤接触会立即失去活性。 2、施药时戴口罩、穿长袖衣、长裤、靴子等;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饮食等,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 3、本品对铁、铝等金属容器存在轻微腐蚀性,应使用塑料等非金属容器贮存。使用过的空瓶,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瓶内保存,盖紧瓶盖。 4、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使用时严禁药液飘到作物上,以免发生药害。 5、本品不宜与碱性农药混用。 6、禁止孕妇或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7、施药后5天内不能割草、放牧、耕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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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或其它不适症状。 中毒急救:(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5~20 分钟,戴隐形眼镜者,冲洗5分钟后取下隐形眼镜,然后继续冲洗,并请医生诊治。(3)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并请医生诊治。(5)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若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中加入山梨醇。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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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藏在避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及儿童触及不到的安全之处,存放并加锁。勿与食品、饲料、化肥、种子等物品同贮同运。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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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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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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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3-12-20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