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447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2 | 有效期至: | 2028-12-21 |
| 农药名称: | 敌敌畏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7.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50-8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敌敌畏 | dichlorvos | 77.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4472 | ||||||||
| 登记证持有人: 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敌敌畏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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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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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敌敌畏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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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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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施药采用喷雾法。适宜期为菜青虫2-3龄幼虫盛发期。请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操作。本品在十字花科叶菜类蔬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施用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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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敌敌畏为有机磷类杀虫剂,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对咀嚼式和刺吸式口器害虫防效好。施药后易分解,残效期较短。本品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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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4、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开花植物花期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6、对高粱、月季花易产生药害,对玉米、豆类、瓜类幼苗及柳树也较敏感,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7、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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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轻度中毒: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等。全血胆碱酯酶一般降到正常值的70%以下。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行走不稳、流涎等。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急救措施:1、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 2、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中毒,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解毒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可洗胃、引吐、导泻(清醒时方可引吐)。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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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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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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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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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12-22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