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468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2 | 有效期至: | 2028-12-21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栖霞市通达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苹果树 | 绵蚜 | 1500-2500倍液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4687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省栖霞市通达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毒死蜱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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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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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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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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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在绵蚜发生初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预报有雨时,请勿喷施药剂。 3.本品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4.本品为限制类使用农药,禁止在蔬菜上使用,施药后应设置警示牌,药后3天禁止人、家禽、家畜进入,以免接触、误服中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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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具有胃毒、触杀内吸及熏蒸作用的杀虫剂,渗透力强,能迅速溶解虫体表面的蜡质层,并渗透到虫体内部,且击倒速度较快。用于防治苹果树绵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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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劳动安全保护:施药时穿戴防护服和手套,以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及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在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止使用。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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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轻度中毒导致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导致上述症状外,还会导致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导致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至数小时均可发病。 2.急救措施: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若药液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中,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本品应立即催吐、洗胃、导泻,并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度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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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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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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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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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12-22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19-0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