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470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2 | 有效期至: | 2028-12-21 |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液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质量浓度为 200克/升。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蚜虫 | 5-10毫升/亩 | 喷雾 |
| 水稻 | 稻飞虱 | 5-10毫升/亩 | 喷雾 |
| 烟草 | 蚜虫 | 5-1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吡虫啉 | imidacloprid | 2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4706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吡虫啉 | ||||||||||||||||
| 剂型: 可溶液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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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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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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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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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应于蚜虫低龄幼虫期、飞虱低龄幼虫期使用,应喷雾均匀。 2. 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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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属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作用机理是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对防治棉花蚜虫、水稻稻飞虱、烟草蚜虫有较好的防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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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15天,每季作物最多用药2次;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在烟草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 此药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盛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 孕妇及哺乳期避免接触此药。 6.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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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不当时,能引起类似尼古丁中毒症状,主要表现为麻木、肌无力、呼吸困难和震颤,严重中毒还会出现痉挛。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无特殊解毒药,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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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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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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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质量浓度为 200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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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12-22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