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475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2 | 有效期至: | 2028-12-21 |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拜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8%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柑橘树 | 潜叶蛾 | 2000-4000倍液 | 喷雾 |
| 柑橘树 | 红蜘蛛 | 2000-4000倍液 | 喷雾 |
| 茭白 | 二化螟 | 35-5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1.8%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4752 | ||||||||||||||||
| 登记证持有人: 浙江拜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阿维菌素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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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原药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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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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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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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在害虫低龄若虫或幼虫期和害螨发生初盛期使用。 2、配药时应充分搅拌,用时根据需要量现用现配。施药后6小时内遇雨应补施。 3、按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规定,在生产A级、AA级绿色蔬菜和果树产品时,不得使用本剂。 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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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有效成分属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对昆虫和螨类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作用机理是干扰害虫神经生理活动,刺激释放γ-氨基丁酸,从而使其神经传导受到抑制,成、若螨和昆虫与药剂接触后立即出现麻痹、拒食、不动症状,2-4天后死亡。该成分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作用,可杀死植物表皮下的害虫,使持效期延长。该产品用于防治柑橘树上的红蜘蛛和潜叶蛾及茭白二化螟等害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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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柑橘树、茭白:安全间隔期为14天;最多用药2次。 2、本品按推荐剂量使用对柑橘树、茭白生长安全。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4、建议和其它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虫剂轮换用药。 5、对阿维菌素产生高抗药性的地区不宜使用本品。 6、本品对蜜蜂、家蚕剧毒,对鱼高毒,对鸟中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后包装物等应回收妥善处理。 7、避免药剂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防护眼镜和手套,不要迎风施药。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8、其它注意事项:按照一般农药使用守则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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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若本品沾到皮肤或进入眼睛,要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 若误服,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切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并及时送医院诊治。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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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严防潮湿和日晒。 2、本品为易燃物,贮运时应用专用工具运输,应有危险性特性说明和标志。 3、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 4、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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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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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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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12-22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