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476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2 | 有效期至: | 2028-12-21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美兰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5% | ||
| 备注: | 质量浓度为:480克/升。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飞虱 | 80-9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4763 | ||||||||
| 登记证持有人: 安徽美兰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毒死蜱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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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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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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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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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施药适期应掌握在水稻飞虱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盛发期进行叶面均匀喷雾。2. 本品对瓜类、莴苣苗期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 大风天或若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 本品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5. 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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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毒死蜱是一种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杀虫击倒速度较快,持效期较长,对光、热稳定。用于防治水稻飞虱,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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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2. 本品对蜜蜂、家蚕高毒,使用时注意避免污染开花植物花期、蚕桑树、养蜂、蚕场所。本品对鱼、虾等水性生物高毒,使用时不可污染江、河、湖泊等水域,也不可在江、河、湖泊中清洗施药机械。3.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 使用本品时应严格遵守《农药安全操作规程》,穿戴好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 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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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 中毒症状:全身不适,头昏、呕吐、嗜睡、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癫痫样抽搐等。2. 急救治疗: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刻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最少15分钟。如误服,携此标签迅速送医院按以下方法救治,[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急救时注意防止迟发型神经毒性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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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制剂易燃,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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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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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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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12-22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1-1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