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515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3 | 有效期至: | 2028-12-22 |
| 农药名称: | 阿维·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永农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50-75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2% |
| 辛硫磷 | phoxim | 19.8%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5156 | ||||||||
| 登记证持有人: 永农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阿维·辛硫磷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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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原药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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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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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2%
辛硫磷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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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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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施药方法:于低龄幼虫期按亩用量兑水50-60升均匀喷雾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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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阿维菌素和辛硫磷复配的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无内吸作用,对鳞翅目害虫防效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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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小油菜上的使用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萝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所以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和夜间施用。 5、本品对黄瓜、菜豆、高粱等作物比较敏感,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8、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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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2、皮肤:除去被溅及衣物,并立刻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 3、误服:立即引吐,并携带此标签送医院诊治。 4、解毒方法:如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阿托品或解定磷为解毒剂,请医生根据症状治疗。禁用吗啡、吩噻嗪、茶硷、利血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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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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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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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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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12-23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