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531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4 | 有效期至: | 2028-12-23 |
| 农药名称: | 乙酰甲胺磷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孟州市陶氏爱农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玉米 | 玉米螟 | 180-240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乙酰甲胺磷 | acephate | 3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5312 | ||||||||
| 登记证持有人: 孟州市陶氏爱农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乙酰甲胺磷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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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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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酰甲胺磷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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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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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应于玉米心叶,玉米螟卵孵化高峰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重复施药3次。 2. 本品不宜在桑、红金象苹果、茶树上使用,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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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有机磷杀虫剂。能被作物内吸传导,具有胃毒、触杀、熏蒸作用,并可杀死虫卵,持效性适中,宜在幼虫发生早期施药,能有效防治玉米玉米螟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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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本品在玉米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生长周期最多使用2次。 2. 本品如有结晶或少量沉淀析出,摇匀后再使用,一般不影响药效。 3. 本品对蜜蜂、鱼类、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 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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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以使用阿托品,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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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放在 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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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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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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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12-24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