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0106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1-21 | 有效期至: | 2030-1-20 |
| 农药名称: | 啶虫·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水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柑橘树 | 蚜虫 | 1000-1500倍液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啶虫脒 | acetamiprid | 1%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29%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01069 | ||||||||
| 登记证持有人: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啶虫·毒死蜱 | ||||||||
| 剂型: 水乳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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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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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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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啶虫脒1%
毒死蜱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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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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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对瓜类、蔬菜苗期、烟叶敏感,避免漂移该作物上。 2、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为保护蜜蜂,应避免在开花期使用。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本品在柑橘树上每季使用次数为1次,安全间隔期28天。 5、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允许进入施药区域的间隔时间: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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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类与吡啶类的农药混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渗透作用。可有效防治柑橘树蚜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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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在异常情况下或推广使用,需请当地植保人员予以指导。 2、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冲洗。 3、此药对黄铜有腐蚀作用,喷雾器用后要立即冲洗干净。 4、对鱼虾有毒,避免药液流入湖泊和鱼塘。施药期间应避免药液漂移,蜜蜂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避免对周围蜂群产生影响,远离水产养殖区,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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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医生应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以毒死蜱中毒为主,可用阿托品、解磷定解毒,若以啶虫脒中毒为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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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处,堆放方式应符合安全、搬运方便的原则。储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保持良好通风。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在装卸、运输时应轻拿轻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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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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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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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0-01-2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