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177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1-18 | 有效期至: | 2028-12-24 |
| 农药名称: | 氟磺胺草醚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120-15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氟磺胺草醚 | fomesafen | 2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1772 | ||||||||
| 登记证持有人: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氟磺胺草醚 | ||||||||
| 剂型: 水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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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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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磺胺草醚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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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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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应于杂草发生初期使用,应喷雾均匀。 2. 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 大风天或预计2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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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防除大豆田阔叶杂草苗后除草剂,能被杂草的叶片、根吸收,破坏光合作用,引起叶部斑枯,迅速枯萎死亡。能有效防除大豆田多种一年生阔叶杂草如:鸭跖草、苣荬菜、刺儿菜、问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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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产品在防除杂草时每季最多使用1次。请按推荐剂量使用,切勿超量使用。间套或混种有其他作物的大豆田,不能使用本品。2.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除草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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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后症状为:抽搐、恶心、痉挛、呕吐。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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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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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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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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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11-18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