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211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1-25 | 有效期至: | 2028-12-24 |
| 农药名称: | 苄嘧·苯噻酰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定远县嘉禾植物保护剂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50-60克/亩(南方地区) | 药土法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苄嘧磺隆 | bensulfuron-methyl | 3% |
| 苯噻酰草胺 | mefenacet | 47%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2115 | ||||||||
| 登记证持有人: 定远县嘉禾植物保护剂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名称: 苄嘧·苯噻酰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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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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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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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3%
苯噻酰草胺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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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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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 在水稻移植后5-7天用药,施药后保持3-5厘米水层5-7天,如缺水可缓慢补水,不能排水,水层如淹过水稻心叶或飘秧易产生药害。 2. 施药时田应耙平,露水地段、沙质土、漏水田使用效果差。稗草基数大的田块用药量为推荐用量的上限,基数小的用药量为推荐用量的下限。 3. 首次使用本品应在农业技术部门指导下用药。 4. 该药用量少,必须称量准确。使用时用本品拌细土或肥料20公斤左右,药粉应搅拌均匀,施洒时应均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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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水稻移栽田除草剂,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有效成分可在水中迅速扩散,为杂草根部和叶片吸收转移到杂草各部,对水稻安全,有效防除水稻移栽田中一年生杂草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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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本品在水稻移栽田每季最多用药1次。 2. 本品对鸟、鱼、蚤、蚯蚓有毒,对藻类高毒,在田间使用时应避免污染水体。严禁在河流、鱼塘附近使用。 3. 本品不得与碱性农药混用或紧接使用。 4. 本品在配药和施药时需注意安全。操作时不要抽烟、喝水或吃东西。工作完毕后应及时洗手、脸和可能被污染的部位。 5. 用药后的农药器械和工具要清洗,请不要将洗涤液倒入鱼塘、桑园及养蜂场所。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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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不慎入眼或接触皮肤、粘膜请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和粘膜。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没有专门的解毒药。摄入量大,先要催吐,然后及时携带此单送医院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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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 本品在装运过程中应做到轻拿、轻放,注意避光、避水、远离火源。 3. 本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杀虫剂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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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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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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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11-25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