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552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5 | 有效期至: | 2028-12-24 |
| 农药名称: | 氰戊菊酯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宜兴市宜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2024年7月18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省宜兴市宜州化学制品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氰戊菊酯 | fenvalerate | 2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5525 | ||||||||
| 登记证持有人: 宜兴市宜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氰戊菊酯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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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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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氰戊菊酯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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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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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菜青虫低龄幼虫盛发期,将本品按推荐剂量兑水喷雾施用,注意喷雾一定要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下雨,请勿施药。 3、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夏季5天,秋冬12天。叶菜安全间隔期为12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甘蓝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4、茶树禁用。 5、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24小时后人畜才允许进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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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有良好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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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药液要随配随用,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为延缓抗性产生,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用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6、关于农药废旧容器:玻璃的要打碎深埋;塑料的要穿透,在焚烧炉中焚烧,清洗器械水不要倒入水道﹑池塘﹑河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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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表现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洗胃,但不能催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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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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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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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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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12-25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