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554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5 | 有效期至: | 2028-12-24 |
| 农药名称: | 精喹·草除灵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天丰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7.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冬油菜田 | 一年生杂草 | 100-15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草除灵 | benazolin-ethyl | 15% |
| 精喹禾灵 | quizalofop-P-ethyl | 2.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5541 | ||||||||
| 登记证持有人: 浙江天丰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精喹·草除灵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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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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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17.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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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除灵15%
精喹禾灵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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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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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移栽油菜返青后,杂草2-3叶期用药一次。直播油菜在油菜长至6-8叶期用药一次。 2.亩用制剂量兑水30-50公斤均匀喷雾。 3.对芥菜型、白菜型油菜敏感,不能使用。 4.油菜每个生长周期最多使用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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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选择性芽后茎叶处理除草剂,能有效防除油菜田中的阔叶杂草和禾本科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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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范使用本品。应根据田间杂草草相及抗性等具体情况,科学合理用药。 2.本品为芽后除草剂,应在杂草出齐后使用效果最好。当阔叶杂草以猪殃殃为主时,用药量宜用上限。 3.施药时注意药液不要飘移到邻近麦类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 4.施药时要做好防护措施,不可饮食、饮水、吸烟等,药后及时清洗手、脸等被污染的部位。 5.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不可污染水源、鱼塘、水库等。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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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请医生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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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适宜储存温度为0℃~35℃。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防雨淋。运输和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切勿倒置。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远离火源或热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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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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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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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12-25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