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558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5 | 有效期至: | 2028-12-24 |
| 农药名称: | 溴氰菊酯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南大方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8%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40-5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溴氰菊酯 | deltamethrin | 2.8%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5585 | ||||||||
| 登记证持有人: 湖南大方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溴氰菊酯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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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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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溴氰菊酯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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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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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菜青虫幼虫1-3龄期进行叶面均匀喷雾,做到叶片正反面着药均匀,使用间隔期以7天为宜,根据害虫发生情况确定使用剂量和使用次数,适当与其它农药轮换或混配使用。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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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以触杀、胃毒为主,对害虫有一定驱避与拒食作用,无内吸熏蒸作用。对菜青虫幼虫杀伤力大,但对螨类无效,作用部位在神经系统,为神经毒剂,使昆虫过度兴奋、麻痹而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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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十字花科蔬菜叶菜安全间隔期2天,最多使用3次;甘蓝安全间隔期5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不可与碱性农药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3、对蜜蜂、鱼虾、家禽等毒性高,使用时应注意不要污染河流 、池塘、桑园、养蜂场,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胶靴,戴好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 5、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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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经口引起中毒的轻度症状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上腹部灼痛感、乏力、食欲不振、胸闷、流涎等。中度中毒症状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意识朦胧,口、鼻、气管分泌物增多,双手颤抖,肌肉跳动,心律不齐,呼吸感到有些困难。重度症状为呼吸困难,紫绀,肺内水泡音,四肢阵发性抽搐或惊厥,意识丧失,严重者深度昏迷或休克,危重时会出现反复强直性抽搐引起喉部痉挛而窒息死亡。经皮引起中毒的症状为皮肤发红、发辣、发痒、发麻,严重的出现红疹、水疱、糜烂。眼睛受农药侵入后表现结膜充血,疼痛、怕光、流泪、眼睑红肿。急救:对经口中毒者应立即催吐,洗胃。对经皮肤中毒者应立即用肥皂水、清水冲洗皮肤,皮炎可用炉甘石洗剂或2%~3%硼酸水湿敷;眼睛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口服扑尔敏、苯海拉明等。治疗:无特效解毒药,只能对症下药治疗。对躁动不安、抽搐、惊厥者,可用安定10~20毫克肌注或静注;或用镇静剂苯巴比妥钠0.1~0.2克肌注;必要时4~6小时重复使用一次。对流口水多者可用阿托品抑制唾液分泌。对呼吸困难者,应给予吸氧,还应注意保持呼吸道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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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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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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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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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12-25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