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561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5 | 有效期至: | 2028-12-24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龙灯化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70-9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5616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龙灯化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毒死蜱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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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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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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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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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水稻稻纵卷叶螟低龄幼虫发生期或卵孵化期施药,喷雾在水稻中上部。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4、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最多用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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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一种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速效性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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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本品不能与强酸、强碱性农药混用。可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鱼类、蜜蜂、家蚕有毒,应避免药液流入湖泊,河流或鱼塘中。清洗喷药器械或弃置废料时,切忌污染水源。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4、本品对烟草、瓜类(特别在大棚中),莴苣苗期较敏感,请慎用。 5、本品对人、畜有毒,使用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避免直接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6、空容器不可挪作它用,深埋或焚毁或咨询当地环保部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该药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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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等。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 1、如药液溅到皮肤,请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如药液溅到眼内,应用足量清水冲洗并请医生诊治。 2、误服:应引吐并携此标签尽快就医,解毒药剂:阿托品、解磷定。治疗时应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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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剂应存放在不受阳光直接照射的阴暗处。 2、远离家禽,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和种子混合贮运。 3、远离儿童,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4、远离火种、火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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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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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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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12-25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