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5203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9-7 | 有效期至: | 2025-9-7 |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液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新疆友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蚜虫 | 8-1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啶虫脒 | acetamiprid | 2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52039 | ||||||||
| 登记证持有人: 新疆友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啶虫脒 | ||||||||
| 剂型: 可溶液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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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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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啶虫脒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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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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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根据施药面积和用水量计算本品用量,兑水稀释后均匀喷雾。本品应于棉蚜发生初盛期施药,宜早期施药,视棉蚜发生情况隔15天左右可再施药1次。稀释本品时应充分搅拌。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本品在棉花上的使用安全间隔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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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吡啶类杀虫剂,具有较强的触杀和渗透作用,用于防治棉花蚜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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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有毒,具有渗透性,使用时仍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防毒面罩,胶靴,工作期间禁止吸烟和饮食,避免吸入药剂,施药后应及时换洗衣服并用肥皂水清洗身体裸露部分。 2、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本品严禁二次稀释。 4、本品对鸟类、水生生物、蜜蜂、家蚕类有毒,禁止在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注意避免药液污染河流、水塘及其它水体;地下水、饮用水源地附近禁止使用;鸟类保护区禁止使用。 5、用过的容器和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作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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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本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不慎药液接触皮肤,应立即用大量肥皂和 清水清洗皮肤表面,如有刺激发生,应立即携此标签请医生诊治;不慎药液接触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进行冲洗至少15分钟,如有刺激发生,应立即携此标签请医生诊治。 2、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到新鲜空气处,如呼吸困难,施行人工呼吸, 并及时请医生诊治。 3、因疏忽或误服而发生中毒,应立即携此标签就医,对症治疗,洗胃,保持 安静,本品无特效解毒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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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在避光条件下保存,应储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 离火源和热源,且妥善保管慎防误用。运输时应防雨、防潮,搬运时轻拿轻放。 2、本品应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本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储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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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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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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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5-09-07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