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570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6 | 有效期至: | 2028-12-25 |
| 农药名称: | 丙溴·辛硫磷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长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棉铃虫 | 75-100克/亩 | 喷雾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90-110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丙溴磷 | profenofos | 6% |
| 辛硫磷 | phoxim | 34%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5700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长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丙溴·辛硫磷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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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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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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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丙溴磷6%
辛硫磷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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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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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害虫卵孵高峰期或者1-2龄期施药,叶面均匀喷雾,及时进行防治。兑水量40-60公斤/亩。 2、本品中辛硫磷遇光分解,田间使用宜在傍晚或阴天进行,不宜在中午强光时喷药,以免过快分解失效。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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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复配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杀卵作用。对水稻纵卷叶螟、棉花棉铃虫具有很好的防治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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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该产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在棉花上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黄瓜、菜豆、高粱、玉米、甜菜等作物对该药剂敏感,使用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3、本产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以及铜制剂混用。 4、该药在应用范围内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强烈的杀伤作用,用药时应注意。 5、本品对鱼、蚕、蜜蜂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药液不可接触蚕桑。 6、施药时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手套、口罩、防护服等,不可进食或者抽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9、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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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出汗、胸闷、视力模糊、无力等症状,瞳孔可缩小。 避免药剂溅入眼睛,或吸入药物。如果药剂接触皮肤或衣服,立即脱去被污染衣服,用肥皂水或清水清洗。眼部染毒用清水或2%碳酸氢钠溶液冲洗。经口服中毒者应尽早进行催吐和洗胃,催吐宜用吐根糖浆。 急救措施: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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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得与饲料、粮食、饮料、食品等物品同贮同运,运输时防高温、雨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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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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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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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12-26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