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573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6 | 有效期至: | 2028-12-25 |
| 农药名称: | 咪唑乙烟酸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恺乐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克/升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100-135毫升/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咪唑乙烟酸 | imazethapyr | 50克/升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5737 | ||||||||
| 登记证持有人: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恺乐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咪唑乙烟酸 | ||||||||
| 剂型: 水剂 | ||||||||
|
毒性及其标识: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唑乙烟酸50克/升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1、请在大豆播种前施药,施药后混土(2-3)厘米。 2、对于土地平整,无土块及残株,可在播种后出苗前施药。3、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的敏感作物田。4、每季作物最多用药1次。 |
||||||||
|
产品性能:
本品为选择性芽前除草剂。 可有效防除春大豆田稗草、狗尾草、马唐、千金子、苋、藜、蓼、龙葵、野西瓜苗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阔叶杂草,对刺儿菜、鸭跖草、苣荬菜有较强的抑制作用。 |
||||||||
|
注意事项:
1、施药人员、拌药人员应戴劳动保护用品、风镜、口罩、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2、按推荐方法使用本品12个月后,后茬可以种植春小麦或大豆。使用本品的地块36个月内切勿种植甜菜、油菜、谷子、亚麻、西瓜、蔬菜等作物。 3、本药施药初期对大豆生长有明显抑制作用,但能很快恢复。4、切勿采用飞机高空喷药或超低容量喷雾器施药。 5、本品不用铁或铝制容器包装。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和使用此药。7、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
||||||||
|
中毒急救措施:
1、如此药溅入眼内,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送医院治疗。 2、如皮肤沾上此药剂,立即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 3、如误服此药剂,可催吐,然后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密封后,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应严防潮湿和日晒。应远离儿童、水源、火等存放,并加锁。不能与医药、食物、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
||||||||
| 核准日期: 2008-12-26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0-1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