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3113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3-12-28 | 有效期至: | 2028-12-27 |
| 农药名称: | 甲维•虱螨脲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蚌埠圣丹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8% | ||
| 备注: | 质量浓度102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18克/升,虱螨脲84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2%,21克/升。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小菜蛾 | 10-15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甲氨基阿维菌素 | abamectin-aminomethyl | 1.8% |
| 虱螨脲 | lufenuron | 8%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31139 | ||||||||
| 登记证持有人: 蚌埠圣丹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甲维•虱螨脲 | ||||||||
| 剂型: 悬浮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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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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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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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1.8%
虱螨脲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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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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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甘蓝小菜蛾卵孵高峰期至低龄幼虫发生始盛期施药1次,用水量30—50公斤/亩,喷雾要均匀周到。2.大风天气、雨天或预计1小时下雨,请勿施药。3.在甘蓝作物上的采收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施药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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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虱螨脲与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的复配制剂,作用方式为胃毒、触杀作用,对作物安全,持效期较长,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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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有眼睛刺激性。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护目镜,胶鞋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3.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4.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5.本品对蜜蜂、家蚕等有毒,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附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7.本品与中等氧化剂不具有化学相容性,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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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污染的皮肤。2.对眼睛有刺激性,眼睛接触:立即分开眼睑,用清水冲洗眼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吸入:立即将患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再请医生诊治。4.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对症治疗。5.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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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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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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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质量浓度102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18克/升,虱螨脲84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2%,21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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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3-12-28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