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035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12 | 有效期至: | 2029-1-11 |
| 农药名称: | 氟磺胺草醚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登封市金博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0克/升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100-125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花生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40-5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氟磺胺草醚 | fomesafen | 250克/升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0354 | ||||||||||||
| 登记证持有人: 登封市金博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氟磺胺草醚 | ||||||||||||
| 剂型: 水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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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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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磺胺草醚250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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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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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宜于春大豆苗后1-3片复叶时,一年生阔叶杂草1-3叶期,均匀茎叶喷雾。每季最多使用1次。 2. 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敏感作物田,以防产生药害。 3. 大风天气或预计4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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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剂是一种二苯醚类选择性春大豆田苗后除草剂,茎叶喷雾时能通过植物叶、根吸收进入叶绿体内破坏光合作用,使杂草叶片黄化,迅速枯萎死亡。喷药后4-6小时内降雨不降低其使用效果,药液在土壤里被根部吸收也能发挥杀草作用,而大豆吸收药剂后能迅速降解。对多种阔叶杂草效果显著,可有效防除春大豆田一年生阔叶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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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干旱等不良环境条件下使用本剂,大豆叶片有时会有轻度抑制或叶片皱褶、褐斑、暂时萎凋、但一周后可恢复正常。 2. 本剂在土壤中的残次期较长。用药量不宜过大,否则会对后茬敏感作物如白菜、谷子、高粱、甜菜、玉米、小麦、亚麻等,均有不同程度药害。 3.应严格按说明书使用并准确掌握药量,不可随意扩大使用范围或加大用药量,以免造成药害。 4.大豆田套种玉米、高粱等敏感作物时禁用本品。 5.兑水稀释时要充分搅拌均匀。喷雾器具使用后要反复清洗干净。洗涤水不得乱倒,以免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敏感作物药害,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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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水洗干净。 2、若误服中毒,应饮大量水催吐,并携带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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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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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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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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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1-12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