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038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12 | 有效期至: | 2029-1-11 |
| 农药名称: | 三唑磷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孟州市陶氏爱农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二化螟 | 75-10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三唑磷 | triazophos | 2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0386 | ||||||||
| 登记证持有人: 孟州市陶氏爱农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三唑磷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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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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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唑磷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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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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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应于二化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未蛀秆前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1-2次。 2. 本品不宜在强阳光下和较低温度喷雾使用,以免降低药效。 3. 大风天或预计4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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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加入3%高渗剂氮酮 可加强三唑磷在害虫体表及植物组织渗入作用,对水稻二化螟有良好的防效,对作物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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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2次。 2.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 本品对蜜蜂、蚕和鱼类有毒,不易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天敌放飞区域使用,远离河塘等水域施药。 4. 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及铜制剂混合使用。 5. 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 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以免污染水体。 7.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8.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或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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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头痛、恶心、多汗、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严重时出现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痛、腹泻等,甚至昏迷、惊厥、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呼吸麻痹。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中毒,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引吐(清醒时) 、洗胃、导泻。可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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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高温、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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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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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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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1-12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