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041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12 | 有效期至: | 2029-1-11 |
| 农药名称: | 敌畏·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天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90-10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10% |
| 敌敌畏 | dichlorvos | 2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0419 | ||||||||
| 登记证持有人: 浙江天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敌畏·毒死蜱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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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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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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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10%
敌敌畏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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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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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低龄幼虫高峰期施药,每亩用药量90-100毫升对水30-50公斤进行叶面喷雾。两次用药间隔期5-7天。 2、每季水稻最多施药2次,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示,并明确人畜在7天内不可进入施药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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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由两种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虫剂复配而成。具有较好的熏蒸、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害虫有较强的击倒力,能有效防治稻纵卷叶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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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2、本品对蜜蜂、鱼类、家蚕高毒,勿用于靠近蜂箱的田地,开花植物花期禁用。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河塘等水域施药,严禁在养虾、蟹、鱼的稻田使用,并严禁将使用过本品的田水直接排入养殖虾、蟹、鱼的场所,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桑园禁用。 3、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戴口罩、手套,严禁吸烟和饮食; 4、在傍晚施药,喷雾细致、均匀周到,可提高药效。 5、烟草、高粱、玉米、月季花对本品敏感,豆类、瓜类幼苗也对本品敏感,严禁使用。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至敏感作物。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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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 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躁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 急救治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照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照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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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在搬运过程中应轻拿轻放,向上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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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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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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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1-12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