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065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15 | 有效期至: | 2029-1-14 |
| 农药名称: | 氟铃·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威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2%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棉铃虫 | 110-140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氟铃脲 | hexaflumuron | 2% |
| 辛硫磷 | phoxim | 4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0655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西威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氟铃·辛硫磷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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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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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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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铃脲2%
辛硫磷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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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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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掌握在棉铃虫卵孵化盛期至2龄幼虫高峰期施药。 2.在田间及空气湿度大时施药可提高杀虫和杀卵效果。 3.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天气,请勿施药。 4.本品稀释后不宜放置过久,应现配现用,最好在 阴天或傍晚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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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由苯甲酰脲与有机磷类杀虫剂复配而成的杀虫剂,以触杀、胃毒作用为主,击倒力较强。作用迅速,具有较强的杀虫和杀卵活性。对防治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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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21天,最多使用3次。 2.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复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 杀虫剂交替使用,可减缓抗性生产。 3.本品对玉米、高粱、黄瓜、菜豆、甜菜易产生药害,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4.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类等水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蜜源作物花期用药,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远离水产养殖区、蚕室和桑园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6.使用本品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例如: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防目镜等),避免药液接触皮肤与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进食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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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 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 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 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2.[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4]误服 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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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食用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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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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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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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1-15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