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185-94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29-1-15 | |
| 农药名称: | 氟鼠灵 | 毒性: | 低毒(原药剧毒) | 剂型: | 饵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巴斯夫欧洲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鼠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005% | ||
| 备注: | 2022年06月01日,变更原剂型毒饵;变更原毒性低毒。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农田 | 田鼠 | 65-100克/亩 | 堆施 |
| 室内 | 家鼠 | 50克/房间 | 堆施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氟鼠灵 | flocoumafen | 0.00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185-94 | ||||||||||||
| 登记证持有人: 巴斯夫欧洲公司 | ||||||||||||
| 农药名称: 氟鼠灵 | ||||||||||||
| 剂型: 饵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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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原药剧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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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鼠灵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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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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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需按标签推荐剂量使用。使用方法:1.调查:投饵前,检查及确定鼠害情况,调查投饵区域内鼠洞、鼠迹和老鼠取食场所位置等情况。2.投饵:对于大鼠,投饵点应设在鼠洞和老鼠取食场所附近。在鼠害严重情况下,每隔五米设一投饵点,每点8—12克(约2—3粒)毒饵。对于小鼠,毒饵应投放于小鼠明显活动的区域内,每隔两米设一投饵点,每点4克(约1粒)毒饵。3.投饵方法:投放毒饵最好使用毒饵盒或者对毒饵加以遮盖,也可以将毒饵直接投放到鼠洞内。在老鼠经常活动区域可设置永久性投饵点,并定期检查取食情况和予以补充。4.投放毒饵时应避免直接投放于暴露的食物和餐具表面、食物准备区和食物贮藏区域以及附近。5.推荐用量:氟鼠灵具有一次取食即可达到致死剂量的优点。鼠类取食氟鼠灵后2—5天死亡。在鼠害密度较高情况下,建议采用“间歇投饵”方法,投饵2—3次,投饵间隔期7—10天。在中等和局部发生鼠害的农田,推荐投饵量为65—100克/亩。在工厂、仓库、养殖场等地,投饵量会因鼠害危害程度和建筑环境不同而有所调整,而对于鼠害较轻的室内环境,建议每100平米投饵50—100克左右。对于氟鼠灵穿孔蜡块(每块20克),可根据具体应用环境加以固定使用。每个投饵点投放1—2块(20—40克),可直接放置于毒饵盒内,或使用铁丝或铁钉固定。 6.在投放药剂后应设立警示标志,并防止家禽和牲畜进入,避免非靶标动物误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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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氟鼠灵是第二代抗凝血类杀鼠剂,通过干扰凝血过程而发挥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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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时应戴化学防护手套,避免吃东西、饮水、吸烟。2.避免药剂接触皮肤、眼睛及口鼻等。3.使用完毕后必须立即洗手及清洗暴露的皮肤。4.使用后,在鼠站外发现死亡或将死亡的大鼠或小鼠,须立即清除。死鼠及剩余的药剂要焚烧或土埋。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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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不慎吸入,患者应保持冷静,将其移至空气流通处,立即就医。2.不慎药剂接触皮肤,应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洗干净。3.不慎接触眼睛,用清水彻底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冲洗时,眼睛睁开。4.如果误服,立即漱口,然后喝200—300毫升水,立即就医。5.医生使用:可能会出现凝血障碍,出血增加的症状。严重情况下,内脏大出血可导致循环性休克,可造成死亡。误服后,症状可能延迟出现,最长达4天。氟鼠灵是一种抗凝血类杀鼠剂。对症治疗(去除污物,注意生命体征)。解毒剂为维生素K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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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放置于儿童和家畜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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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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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标注规定的杀鼠剂图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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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2-0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