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棉铃虫 | 80-10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丙溴磷 | profenofos | 4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01729 | ||||||||
| 登记证持有人: 青岛东生药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丙溴磷 | ||||||||
| 剂型: 乳油 | ||||||||
|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丙溴磷40%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1.黄河流域棉区2-3代棉铃虫发生时,百株卵量骤升超过15粒或百株3龄前幼虫达到5头开始防治。 2.对苜蓿和高粱有药害,施药时应远离上述作物。 |
||||||||
|
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对害虫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在植物叶片上有较好的渗透性。其作用机制是抑制昆虫体内胆碱酯酶。对棉花上的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
|
注意事项:
1.本品用于棉花时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施药时需要做好防护设施,戴好口罩等,以免药液吸入和接触皮肤和眼睛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需用肥皂和清水洗手、脸。 4.喷药前后应彻底清洗喷雾器械。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 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 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皮肤沾附农药后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并立即携此 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1]用阿托品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避免污染水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可接触。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
||||||||
| 核准日期: 2010-06-28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