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088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19 | 有效期至: | 2029-1-18 |
| 农药名称: | 敌百·仲丁威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鑫金泰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6%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飞虱 | 90-12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仲丁威 | fenobucarb | 12% |
| 敌百虫 | trichlorfon | 24%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0882 | ||||||||
| 登记证持有人: 广西鑫金泰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敌百·仲丁威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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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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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3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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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仲丁威12%
敌百虫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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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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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稻飞虱低龄幼虫高峰期施药,注意叶面喷雾均匀、周到,视虫害发生情况,间隔7-10天施药一次,可连续施药2次。 2.对玉米、苹果、高粱、豆类敏感,容易产生药害,施药时应注意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3.在水稻上使用的前后10天,要避免使用除草剂敌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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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有机磷类与氨基甲酸酯类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对植物具有渗透性,主要通过抑制乙酰胆碱酯酶使害虫中毒死亡。用于防治水稻飞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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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对家蚕和蜜蜂有毒,开花植物花期禁止用药,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本品对鱼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污染鱼塘或水源。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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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痛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中毒用阿托品0.5-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 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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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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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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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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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1-19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