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110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21 | 有效期至: | 2029-1-20 |
| 农药名称: | 高氯·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省唐山鑫华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棉铃虫 | 80-100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高效氯氰菊酯 | beta-cypermethrin | 2% |
| 辛硫磷 | phoxim | 18%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1101 | ||||||||
| 登记证持有人: 河北省唐山鑫华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高氯·辛硫磷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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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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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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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高效氯氰菊酯2%
辛硫磷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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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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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棉花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虫期施药。2、辛硫磷见光宜分解,请在早晨或傍晚时用药。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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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高效氯氰菊酯和辛硫磷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对害虫有较强的胃毒和触杀的作用,杀虫速度较快,击倒力较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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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7天。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请勿接触本品。7、玉米、黄瓜、高粱、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使用时请避免漂移产生要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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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下降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涏、腹痛、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不慎吸入,应将病人转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将病人送医院,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可以使用职托品或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若判断为高效氯氰菊酯中毒为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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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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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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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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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1-2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