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4009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4-1-24 | 有效期至: | 2029-1-23 |
| 农药名称: | 精草铵膦铵盐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液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南泽丰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 备注: | 质量浓度110克/升。精草铵膦铵盐10.9%,121克/升。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非耕地 | 杂草 | 200-3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精草铵膦 | glufosinate-p | 1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40090 | ||||||||
| 登记证持有人: 湖南泽丰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精草铵膦铵盐 | ||||||||
| 剂型: 可溶液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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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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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精草铵膦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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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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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非耕地杂草旺生长盛期兑水均匀茎叶喷雾施药1次,每亩兑水30—50公斤。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3.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防止喷雾漂移对周边作物造成药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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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具有部分内吸作用的触杀灭生性除草剂,属于膦酸类除草剂,是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施药后短时间内,植物体内铵代谢陷于紊乱,细胞毒剂铵离子在植物体内积累,于此同时,光合作用被抑制,达到除草目的,适用于防除非耕地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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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时需均匀全面喷雾,喷湿喷透,施药时喷头上应加装保护罩,避免药液飘移到临近作物。具体施用时,需在当地农技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2.本品遇土钝化,因此在稀释和配制本品药液时,应使用清水,禁止用浑浊的河水或沟渠水配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除草的效果。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5.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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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药液接触眼睛。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误食:误服者应立即用清水漱口,根据农药毒性、特性及摄入量确定是否进行催吐。吸入:吸入暴露者或在有限空间(密闭或半密闭环境内)接触农药者出现不适时,应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保持呼吸道通畅。眼睛溅入:眼睛受污染时,应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0分钟。皮肤沾附:皮肤污染者应用大量流水冲洗。冲洗时勿疏忽头发、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忌用热水,不强调用中和剂。条件允许时,可先用软毛巾轻拭除去附着的农药,再进行冲洗。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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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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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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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质量浓度110克/升。精草铵膦铵盐10.9%,121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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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4-01-24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