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124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1 | 有效期至: | 2029-1-31 |
| 农药名称: | 仲丁威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鑫金泰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飞虱 | 80-120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仲丁威 | fenobucarb | 5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1244 | ||||||||
| 登记证持有人: 广西鑫金泰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仲丁威 | ||||||||
| 剂型: 乳油 | ||||||||
|
毒性及其标识: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仲丁威50%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应于水稻稻飞虱低龄若虫始盛发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 在水稻上使用的前后十天,要避免使用除草剂敌稗。 3. 施药后6小时遇雨,等天晴后应补喷一次。 4.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4次。 |
||||||||
|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主要通过抑制乙酰胆碱酯酶使害虫中毒死亡。对害虫具有触杀作用,兼有一定胃毒、熏蒸和杀卵作用,对飞虱有较好的防治效果,杀虫较迅速,但持效期较短。 |
||||||||
|
注意事项:
1. 本品对鱼类高毒,故严禁在养鱼的稻田和养鱼邻近的稻田使用,并严禁将施用过本品的稻田水直接排入池塘,禁止施药后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2. 本品不可与石灰、波尔多液、石灰硫磺合剂及其它呈强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 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作用。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若不慎将药液溅入眼睛或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误服后,不要催吐,携带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大量吞服时可洗胃。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
||||||||
| 核准日期: 2009-02-01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1-0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