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124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1 | 有效期至: | 2029-1-31 |
| 农药名称: | 速灭威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省蒲城美尔果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飞虱 | 150-200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速灭威 | metolcarb | 2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1245 | ||||||||
| 登记证持有人: 陕西省蒲城美尔果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名称: 速灭威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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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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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速灭威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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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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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水稻飞虱若虫盛发初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10天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3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南方不少于14天,北方不少于25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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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广谱性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熏蒸作用,击倒力强,持效期短,对稻飞虱等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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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标签规定的使用剂量使用。 2.不得与碱性物质混用或混放。 3.由于对蜜蜂的毒性高,蜜源花期禁用。 4.某些水稻品种如农I73、农虎3号等对速灭威敏感,应在分孽末期使用,浓度不宜高。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7.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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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后一般会出现头痛、恶心、呕吐等。 2.药液若粘污皮肤,请用肥皂和水清洗,若溅入眼睛,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若中毒,请携标签到医院对症治疗,可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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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之处。避免儿童接触,并加锁保存。 2.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粮食、饮料、饲料等混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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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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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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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2-0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