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125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1 | 有效期至: | 2029-1-31 |
| 农药名称: | 氰戊·辛硫磷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南京华洲药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小麦 | 蚜虫 | 12毫升/亩 | 喷雾 |
| 棉花 | 蚜虫 | 20-30毫升/亩 | 喷雾 |
| 甘蓝 | 菜青虫 | 10-20毫升/亩 | 喷雾 |
| 甘蓝 | 蚜虫 | 10-2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氰戊菊酯 | fenvalerate | 4.5% |
| 辛硫磷 | phoxim | 45.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1258 | ||||||||||||||||||||
| 登记证持有人: 南京华洲药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氰戊·辛硫磷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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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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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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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氰戊菊酯4.5%
辛硫磷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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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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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蚜虫始盛期用药,小菜蛾低龄幼虫期、菜青虫初孵高峰期用药,喷药力求周到、均匀、傍晚用药效果更佳。2、黄瓜、菜豆、高梁等对辛硫磷敏感的作物禁止使用。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勿施药。4、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在小麦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5、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24小时内禁止人畜进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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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剂兼有菊酯农药和有机磷农药的优点,对害虫具有较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作用迅速,杀虫效果较高,持效期较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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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禁止在茶树上使用。 2、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 3、本品对鱼、蜜蜂、蚕毒性较高,蜜源作物花期禁用,水产养殖区、蚕室及桑园区域禁用。应避免本品或使用过的容器污染水塘、河道或沟渠,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械。 4、施药时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穿防护服和戴手套和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立即用肥皂和水清洗,并用清水漱口。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8、泄漏处理:用吸收性物料如砂子、土或锯木屑盖住泄漏物,用扫帚清除。 9、该药在应用范围内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强烈的杀伤作用,用药时应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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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由有机磷类和菊酯类农药混配而成。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 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有机磷类农药中毒症状: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腹泻腹痛、呼吸困难等,严重时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 急救措施:如药液沾染皮肤或溅到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后,再请医生治疗;如发生中毒或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应先判断是哪种农药中毒,如为有机磷中毒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如为菊酯类中毒对症治疗,必要时可洗胃,不能催吐,急救时注意防止迟发型神经毒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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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宜保存于通风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贮运过程中注意防火,严防泄漏,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贮存于小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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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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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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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2-0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