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139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2 | 有效期至: | 2029-2-1 |
| 农药名称: | 阿维·三唑磷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苏正智慧农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2024年7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安徽苏正农化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二化螟 | 50-70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2% |
| 三唑磷 | triazophos | 19.8%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1391 | ||||||||
| 登记证持有人: 安徽苏正智慧农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阿维·三唑磷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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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原药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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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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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2%
三唑磷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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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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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 在病虫害发生初期喷雾,间隔7天左右,可连续喷施1-2次。 2. 不宜在强光下喷雾施用,以免降低药效。 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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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由三唑磷和阿维菌素制成,是一种混合配制而成 的杀虫杀螨剂。具有较强的胃毒和触杀作用,杀虫效果较好,杀卵作用明显,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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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 本品对蜜蜂有危害,请勿在蜜蜂采蜜期施药;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以免污染池塘等水源;对蚕桑有毒性,请勿在蚕室及桑园附近使用,药液切勿喷洒或漂移到桑叶上。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3.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避免皮肤、眼睛接触和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剩余药品及清洗废水不可随意倒洒,应妥善处理。 4. 施药完毕应及时清洗手和脸,洗干净工作服,喷雾器应彻底清洗干净。 5.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8.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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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 中毒症状表现为轻度中毒为呕吐、头痛、头晕、恶心、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腹痛、 腹泻等。重者还会昏迷、抽搐、惊厥、呼吸麻痹。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 2. 不慎溅入眼睛,应立即拉开眼睑,并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并用肥皂、洗净;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呼吸困难时给予输氧;必要时送医院诊治。 3.误服立即携带标签及时去医院对症治疗,如以三唑磷中毒为主, 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如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但必须在病人清醒时才能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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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热源和火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管。 2. 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物品同贮同运;运输时应防潮防晒、勿挤压和倒置;注意防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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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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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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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2-02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