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143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2 | 有效期至: | 2029-2-1 |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南绿叶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飞虱 | 10-20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吡虫啉 | imidacloprid | 1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1437 | ||||||||
| 登记证持有人: 湖南绿叶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吡虫啉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
毒性及其标识: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10%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1. 稻飞虱低龄若虫发生高峰期施药。大风和预计1小时内下雨避免施药。 2. 每亩用水40-50公斤,兑水搅拌均匀后喷雾。 3、为了防止害虫抗性产生,建议与其它防治稻飞虱药剂轮换使用,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本品最多使用2次。 |
||||||||
|
产品性能:
1、吡虫啉是一种拟烟碱类内吸性杀虫剂,兼具胃毒和触杀作用。 2、该药在昆虫体内主要作用于昆虫体内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无交互抗性问题。用于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及期抗性品系。持效期较长。 |
||||||||
|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混用。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及时用肥皂洗手洗脸。 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安全间隔期为7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晕,眼花,头痛,恶心,呕吐,乏力,必悸出汗等,严重时全身肌肉抽动或肌肉麻痹。不慎吸入,立即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误服可用碱性溶液洗胃,催吐,并立即送请医院对症治疗。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密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处,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粮食、食品、饮料、饲料等同贮同运。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
||||||||
| 核准日期: 2009-02-02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