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144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2 | 有效期至: | 2029-2-1 |
| 农药名称: | 三唑磷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众和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二化螟 | 120-15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三唑磷 | triazophos | 2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1447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西众和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三唑磷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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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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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唑磷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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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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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应于二化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次。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 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4. 施药结束后设立警示标志,24小时内人畜禁止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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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杀死水稻上的二化螟幼虫,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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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是有机磷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 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可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 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避免孕期妇女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6.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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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有机磷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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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有机磷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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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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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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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2-02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