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173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4 | 有效期至: | 2029-2-3 |
| 农药名称: | 阿维·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东生药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4% | ||
| 备注: | 2022年10月24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省青岛东生药业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梨树 | 梨木虱 | 2400-3000倍液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15%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23.8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1735 | ||||||||
| 登记证持有人: 青岛东生药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阿维·毒死蜱 | ||||||||
| 剂型: 乳油 | ||||||||
|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原药高毒)
|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24%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15%
毒死蜱23.85%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梨树梨木虱发生初期施药。 2、对烟草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本品在梨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5、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3天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
||||||||
|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阿维菌素和毒死蜱复配而成,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无内吸作用。但它对叶片有渗透作用,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受雨水影响小。因不引起昆虫迅速脱水,所以它的致死作用较慢。但对捕食性和寄生性天敌直接杀伤作用,防治梨树梨木虱有较好效果。 |
||||||||
|
注意事项: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4.施药时需要做好防护设施,戴好口罩等,以免药液吸入和接触皮肤和眼睛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需用肥皂和清水洗手、脸。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溅入,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食管和气管。医生在治疗时应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
| 核准日期: 2009-02-04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