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174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4 | 有效期至: | 2029-2-3 |
| 农药名称: | 噻嗪·异丙威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青岛格力斯药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飞虱 | 120-150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噻嗪酮 | buprofezin | 5% |
| 异丙威 | isoprocarb | 2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1744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省青岛格力斯药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噻嗪·异丙威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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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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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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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嗪酮5%
异丙威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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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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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应于水稻飞虱低龄若虫发生高峰期施药,均匀喷雾,每亩兑水30-50公斤,虫量多或水稻生长后期应适当加大用药量和用水量。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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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复配型杀虫剂,兼具有二者的优点,具有持效期较长,速效性好等特点,对水稻飞虱有较好防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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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 施用本品前 后10天不能用敌稗。 3.残留的药液不能投入养鱼池,养鱼稻田禁用。施过药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流等水体。不可在鱼塘等水源体清洗药械。 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应顺风喷雾。 5.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害虫抗药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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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 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 如药液溅于皮肤,立即用碱性肥皂洗涤。如药液溅于眼内或喷药过程感到不适,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如确定异丙威中毒可用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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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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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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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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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2-04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