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174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4 | 有效期至: | 2029-2-3 |
| 农药名称: | 高氯·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省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棉铃虫 | 80-12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13.5% |
| 高效氯氰菊酯 | beta-cypermethrin | 1.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1747 | ||||||||
| 登记证持有人: 河北省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高氯·毒死蜱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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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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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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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13.5%
高效氯氰菊酯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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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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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害虫卵孵化高峰期或1-2龄幼虫期用药,喷雾应均匀周到。大风天及高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2.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3、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7天后方可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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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由胆碱酯酶抑制剂与菊酯类杀虫剂复配加工而成,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推荐剂量下,对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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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按推荐剂量使用,对作物安全。为减缓抗性,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2、使用时应远离蜂场、蚕室等地区,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剩余药液要妥善保管,施药后将器械清洗干净,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不要污染水源及其它非目标区域,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开启时应戴用必要的防护器具,要小心谨慎防止撒漏或者人身伤害。 5、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准吸烟、饮水、进食,使用后要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并更换衣物。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7、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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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若以高效氯氰菊酯中毒为主,皮肤感到刺痛,头痛、休克。若以毒死蜱中毒为主,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呕吐等。中度中毒: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发病急。 急救:接触皮肤: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并就医。眼晴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就医。吸入:立即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并就医。误服:若判定以毒死蜱中毒为主,用阿托品或解磷定皮下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若为高效氯氰菊酯中毒,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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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阴暗、低温、干燥、通风的库房中,装卸时,轻拿轻放,严禁倒置或碰翻,储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和水源,避免直接暴露在阳光下。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贮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及其他物品同储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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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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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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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2-04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