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178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4 | 有效期至: | 2029-2-3 |
| 农药名称: | 阿维·甲氰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省长兴第一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螨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8%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苹果树 | 红蜘蛛 | 1500-1000倍液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3% |
| 甲氰菊酯 | fenpropathrin | 1.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1780 | ||||||||
| 登记证持有人: 浙江省长兴第一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阿维·甲氰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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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原药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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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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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3%
甲氰菊酯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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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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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害虫始发期,用本品稀释后均匀喷雾处理。2.本品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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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对螨类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对叶片有很强的渗透作用,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且残效期长。它不杀卵,干扰神经生理活动,螨类成、若螨与药剂接触后即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本品对苹果树红蜘蛛有良好的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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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按照农药田间操作规程施药,开启包装物时小心旋开瓶盖。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5)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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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由菊酯类农药和阿维菌素混配而成。阿维菌素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急救措施:如药液沾染皮肤或溅到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治疗;如发生中毒或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判断为甲氰菊酯中毒为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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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在储存和运输时请远离火源、热源,装卸轻拿轻放,切勿倒置。运输时要确保不倾倒、不泄漏、不损坏,防止高温、雨淋。应储存于阴凉、通风、干燥的库房中。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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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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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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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2-04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18-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