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194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12 | 有效期至: | 2029-2-11 |
| 农药名称: | 仲丁威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龙源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飞虱 | 150-20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仲丁威 | fenobucarb | 2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1945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西龙源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仲丁威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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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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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仲丁威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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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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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稻飞虱发生危害高峰期施药防治,注意喷雾均匀,虫害严重时,可连续用药2-3次,用药间隔期7-10天为宜。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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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氨基甲酸类杀虫剂,对昆虫具有触杀作用,并具有一定的胃毒、熏蒸和杀卵作用。其毒理机制抑制昆虫体内胆碱酯酶。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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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4次。 2.对人、畜毒性较低,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避开作物花期施药。禁止在河塘或其他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 在水稻上使用的前后10天,要避免使用敌稗。 4. 不可与碱性物质或农药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注意穿戴好防护服和手套,施药时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及时洗手、脸等皮肤裸露处。 6.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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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痛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若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的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若误服或不慎中毒,应立即送附近医院抢救,可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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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易燃有毒,须远离火源热源,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和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得与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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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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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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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2-12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