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0094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1-19 | 有效期至: | 2030-1-18 |
| 农药名称: | 敌敌畏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一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7.5% | ||
| 备注: | 2023年3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开封一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小麦 | 蚜虫 | 50-58.3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敌敌畏 | dichlorvos | 77.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00942 | ||||||||
| 登记证持有人: 河南一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敌敌畏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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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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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敌敌畏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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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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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应在小麦蚜虫发生高峰期,对水均匀喷雾。 2.施药时,药液不得飘移到高粱、月季花、玉米、豆类、瓜类幼苗及柳树等敏感植物上,以免发生药害。 3.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施药。 4.本品在小麦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小麦最多使用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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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通过抑制昆虫体内神经组织中的“乙酰胆碱酯酶(ACHE)”或“胆碱酯酶(CHE)”的活性而破坏了正常的神经传导,引起一系列急性中毒症状,直至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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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本品对蜜蜂、家蚕、鱼毒,害犬,开花植物花期、鱼塘及桑园附近禁用。 3.开启包装物时要戴手套和面罩,防止药液溅入眼中;施用时要戴口罩,穿胶鞋和防护服,不可吃东西或饮水;施药后应及时用清水洗手、洗脸、冲洗裸露的皮肤。 4.孕妇、哺乳期妇女及体弱有病者不宜施药。 5.剩余药液和包装物要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或随便丢弃,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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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以下。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2.眼睛溅入、皮肤沾附农药后,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种以上。 3.若误食、吸入,应立即携带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 时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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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2.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地方,严防光照、雨淋。 3.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 4.本品应“远离儿童”并加锁。 5.本品易燃,注意防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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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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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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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0-01-19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0-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