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205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13 | 有效期至: | 2029-2-12 |
| 农药名称: | 阿维·高氯氟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定远县嘉禾植物保护剂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50-6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2% |
| 高效氯氟氰菊酯 | lambda-cyhalothrin | 1.8%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2056 | ||||||||
| 登记证持有人: 定远县嘉禾植物保护剂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名称: 阿维·高氯氟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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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原药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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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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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2%
高效氯氟氰菊酯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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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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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在作物害虫始盛期开始施用,害虫发生高峰期使用本标签上推荐的最高剂量用药。如遇阴雨天气,应视情况进行补喷一次。 2.药液配制均匀后进行叶面喷雾,药液应随配随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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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具有击倒速度较快、击倒力较强。但它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作用,可作用于表皮下的害虫,且残效期较长。对捕食性和寄生性天敌虽有直接杀伤作用,但因植物表面残留较少,因此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益虫的损伤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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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2.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 对鱼高毒,应避免污染水源和池塘等。对蜜蜂、家蚕有毒,不要在开花期施用,桑园、蚕室附近禁用。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 本品不宜与碱性农药或物质混用或紧接使用。 5. 本品为中等毒药剂,在配药和施药时需注意安全。操作时不要抽烟、喝水或吃东西。工作完毕后应及时洗手、脸和可能被污染的部位。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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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为中等毒药剂,如不慎溅入眼睛或沾附皮肤请用大量清水冲洗。 症状与急救:[1]阿维菌素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经口: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2]高效氯氟氰菊酯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大量吞服,应送医院进行洗胃。洗胃时应注意防护好器官,不能催吐。治疗时应先了解中毒原因后再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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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 本品在装运过程中应做到轻拿、轻放,注意避光、避水、远离火源。 3. 本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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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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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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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2-13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