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206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13 | 有效期至: | 2029-2-12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北仙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棉铃虫 | 44-62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2061 | ||||||||
| 登记证持有人: 湖北仙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毒死蜱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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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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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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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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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3—4次,推荐用水量为60—75公斤/亩,或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兑水,均匀喷雾。2.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对本品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3.在棉花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季最多使用4次。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5.请在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21天内注意人畜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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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和渗透作用。是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幼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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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请按规定剂量使用,不得擅自加大剂量,避免产生药害;并合理与不同作用机制农药轮换使用,避免或延缓抗性的产生。2.本品对蜜蜂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附近禁用。对家蚕有毒,蚕室、桑园附近禁用。对水生生物有毒,应避免污染水源。3.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对铜和黄铜有腐蚀性。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口罩、护目镜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及时更换衣物。5.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作他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7.拧开瓶盖,去除内塞或封口膜,去除过程中瓶口勿对着人畜。8.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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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解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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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混合储存。3.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好,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露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高温。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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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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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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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2-13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2-08-08 |